清华大学近日正式公布《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旨在全面规范校园内人工智能技术的使用。这是该校首次系统性地针对人工智能应用提出全局性、分层级的引导规范,覆盖教学与学术研究的核心环节。
《指导原则》共分为“总则”、“教学篇”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三个部分。在“总则”中,清华大学明确了“积极而审慎”的基本立场,并确立了五项核心原则:主体责任、合规诚信、数据安全、审慎思辨和公平包容。
其中,“主体责任”原则强调人工智能仅作为辅助工具,师生在学习与教学过程中仍需保持主导地位,并对人工智能辅助生成的内容承担审查与核验责任。 “合规诚信”原则要求师生在使用人工智能及其生成内容时进行规范披露和明确标识,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而“数据安全”原则则划定红线,禁止使用敏感、涉密或未经授权的数据来训练或驱动人工智能模型。
在“教学篇”部分,《指导原则》建议教师根据教学目标自主决定人工智能的运用方式与程度,并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明确告知相关使用规范。 同时,教师需积极引导学生辩证地认识人工智能。 对于学生,该原则鼓励其在遵守课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学习,例如进行信息查询、概念理解和激发灵感,但明确禁止将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码、设计等内容直接复制或简单转述后作为学业成果提交。
针对研究生群体,“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特别强调,严禁使用人工智能代替研究生本人应进行的学术训练,杜绝利用人工智能进行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生指导教师负有提供规范性指导和全程监督的责任,以确保学术训练的完整性及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的原创性。
清华大学在线教育中心主任王帅国指出,此次《指导原则》的发布为未来在学术研究、管理服务等更多领域拓展人工智能应用边界预留了空间。 他表示,学校期望这并非一个限制性文件,而是一个具有生命力、能够随着技术进步持续演化的指导体系,以激发创新精神并支持师生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