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正式对外发布《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旨在对校内人工智能的使用进行系统化、分场景的规范与引导。这是该校首次就人工智能在教学和学术研究等核心教育活动中的应用,提出全面性指引,以积极而审慎的态度应对技术变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指导原则》主要由“总则”“教学篇”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三大部分构成。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学校“积极而审慎”的基本立场,并确立了五项核心原则:
- 主体责任: 强调人工智能始终是辅助工具,师生才是教学与学习的主体,需对AI生成内容进行审慎甄别并承担相应责任。
- 合规诚信: 规定使用人工智能必须进行披露声明,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 数据安全: 划定红线,禁止使用敏感、涉密或未经授权的数据训练或驱动人工智能模型。
- 审慎思辨: 鼓励师生通过多源验证,警惕“人工智能幻觉”,避免因过度依赖导致思维惰化。
- 公平包容: 呼吁主动识别并努力减少算法偏见,关注数字鸿沟,以促进教育机会均等。
在具体的教学实践方面,《教学篇》建议教师根据课程目标自主设计人工智能的使用方式与程度,并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明确告知相关规则。教师对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学内容负有审核复核的责任,并需引导学生辩证地认识和使用人工智能。同时,该篇鼓励学生合理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学习,但严禁将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内容(如文本、代码等)复制或简单转述后作为作业或学业成果提交。
针对研究生群体,《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进一步强调学术的原创性与诚信规范,明确禁止使用人工智能进行代写、剽窃或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此过程中需承担全程监管责任,以确保学生学术训练的完整性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的原创性。
据清华大学在线教育中心主任王帅国介绍,参与制定《指导原则》的团队期望这份文件能够成为一个“有生命力、能随技术演进成长的体系”。他表示,《指导原则》为未来人工智能在学术研究、管理服务等更多场景中的应用拓展预留了充分空间。